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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艺术学院 “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”校内遴选结果公示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6-07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山东艺术学院

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校内遴选结果公示

根据山东省第十届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”活动工作安排,经学校组织评审,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:

推荐选手确认表(本科生)

序号

作品名称

姓名

二级学院

1

《面对我这样一位医生》

许书玮

音乐学院

2

《蒙古族组合》

张豪杰

舞蹈学院

3

《今夜无人入睡》

王鹤林

音乐学院

4

《圣桑第三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》

黄昭凯

音乐学院

5

《没有妈妈在身边》

刘繁

音乐学院

6

《李斯特S.144NO.3叹息》

赵静雯

音乐学院

7

《行者武松》

王锦鸿

舞蹈学院

8

《箜篌引》

张书宁

音乐学院

9

《泉畔观澜》

胡琦

舞蹈学院

10

《大漠行》

喻春泓

音乐学院

推荐选手确认表(研究生)

序号

作品名称

姓名

二级学院

1

《苍天啊把眼睛睁一睁》

梁依

音乐学院

2

《李斯特西班牙狂想曲》

姜岚馨

音乐学院

3

《他是祖国的敌人》

张家浩

音乐学院

4

《热情与冷漠的邂逅》

王均磊

音乐学院

5

《塑诉佳人》

许珊珊

舞蹈学院

推荐选手确认表(教师)

序号

作品名称

姓名

二级学院

1

《皮黄》

周天朗

舞蹈学院

2

《杜姆卡》

孙芳

音乐学院

3

《爱莲说》

杨婼淇

舞蹈学院

4

《多拉缇,蚂蚁与蝉》独奏

王修宝

音乐学院

5

《境》

杜婉莹

舞蹈学院

6

《肖邦f小调第四号叙事曲Op.52》

张天然

音乐学院

7

《望道》

陈达华

舞蹈学院

2026710-7月16日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,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明理由事实依据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的具体部门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个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
受理地址:长清校区行政楼401室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与创作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710